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未来,,随着铅酸电池的产量提升,废旧电池的回收问题也越发迫切。“废铅蓄电池非法倾倒量逐年增长。”张天任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张天任此前调查的数据显示,废铅蓄电池中,正规回收的比例不到30%,而今年张天任调查的结果显示,在全年产生的废旧电池中,只有20%是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这个数据的变化说明,铅酸电池的回收现状越来越严峻。
张天任指出,目前超过中国85%的铅被用于生产铅蓄电池,销售后遍布在广大消费者手中。这说明铅污染的环境隐患,不再局限于原铅冶炼环节,而与涉铅产品的回收与再生等密切相关。行业公认,铅蓄电池生产过程的环境污染隐患可防可治可控,而非正规回收处置环节的铅污染形势最为严重。
张天任表示,铅酸电池已经有超过170年的发展历史,在所有电池中回收率最高,发达国家废旧电池中的铅回收再利用率达到98%以上,我国也已达到90%以上,一些企业可以达到99%以上。企业可以从铅酸电池的回收中建立相应的产业链,并获得收益,但是目前有一些不利的因素阻碍这个产业的发展。“首先,法规政策有待突破;其次是地方政府态度不一,存在地方保护;第三市场比较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管。”张天任表示。
在铅酸电池回收上,我国目前尚无仓储、回收、运输标准、车载路线控制等一系列细则,严重制约了废旧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张天任表示,国家对铅酸电池企业额外征收4%的电池消费税,其本意是防治污染行为,但这使得正规企业竞争力大为削弱。“其废旧铅蓄电池的收购价格与非正规处理的小作坊相比处于劣势,没有竞争优势。”张天任表示。
加征4%消费税影响巨大
张天任表示,消费税的征收使铅酸电池企业在面临巨大的转型压力下失去了动力。2017年以来,原材料铅的价格涨幅高达50%,由于铅蓄电池中70%左右的成本是铅,铅价上涨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再加上4%的消费税,铅酸电池企业在过去一年成本飙升。“企业税负率过重,骨干企业无不苦不堪言。”张天任说道。
据张天任调查,在2016年对铅酸电池加征4%的消费税之后,企业受到冲击非常大。据介绍,安徽的一家电池企业铅蓄电池出口额在国内同业位居领先,2016年被征消费税后由于成本和销售价格提高,造成出口市场萎缩,业务成交量急剧下滑近30%。
另外,开征4%的消费税后,在国内生产铅蓄电池的成本明显偏高,产业发展已逐步向低成本的东南亚国家,如越南、泰国、印度、菲律宾转移,这些国家的劳动力成本、用能成本、土地成本都比国内便宜,又没有消费税。据张天任了解,浙江省已经有10多家企业到这些国家进行考察调研,考虑在这些国家投资设厂。
而另一方面,在电池回收中,小商贩走街串巷,由于其交易既不开票,又没有场地、设施和环保投入,也不使用专业危化品物流专用车运输,肆意哄抬价格,从消费者手中回购废旧铅蓄电池,卖给小作坊加工后获取高额利润,导致污染环境严重。“这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张天任表示。
“三无”冶炼企业综合利用率低,一般仅为80%至85%,最高不超过90%,导致全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吨铅在冶炼过程中流失掉。“我国每年税收因此损失近150亿元。”张天任表示。
“电池身份证”不符合实际
在电池回收上,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门在2月26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汽车企业将负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办法》将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按照这个规定,电池将拥有可识别编码,作为回收的一环。但在张天任看来,这个方法还有待改进的地方。张天任表示,即将推行的扫码系统,一旦电池变型或编码被任意涂改后,将无法进行扫码。同时,如果从销售、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采用扫码方式,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张天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个处置能力为30万吨的再生企业,一年按10个月生产,每天处置1000吨电动车用小密电池,即每天处置电池约22万只,而扫码工每人每天只能扫码3500个,需要80多人。因此,这种扫码方式可操作性不强。
据此张天任建议,国家鼓励和支持具有产业链整合能力的绿色循环生产企业构建全国废旧铅蓄电池规范化回收体系,打造废旧铅蓄电池生产、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实现绿色智造、绿色回收、绿色转移、绿色处置,引领铅蓄电池行业走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
除了提出在物流、园地建设、政策税收上进行扶持外,张天任特别提出政府监管体系的建立。他建议,由政府管理部门建立全国性最具权威的回收系统管理平台,更好地实现对铅蓄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为确保各铅蓄电池的商业机密不被泄露、行业信息安全得到保障、平台更具社会公信力,而不能由某家企业或有企业背景的单位或第三方盈利机构建设运作和组织实施;
张天任表示,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从严从重打击铅蓄电池非法产业链上回收处置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源头上确保合法正规的回收处置企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进一步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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